律师说法
多证据证明疑犯知道女孩是幼女
据此案代理律师—力珉律师事务所刘琳介绍,今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9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经达到了“明知”的主观犯罪故意。
“首先,王某向小华老师发短信冒充家长,就知道她是初一学生,可能不满14周岁。”刘琳介绍,王某初见小华时曾问年龄,小华回答属兔的,王某应当知道小华不满14周岁。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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