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出炉

2013-11-30 15:43:05  来源: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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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网11月30日电 据新华社快讯:中国证监会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

  根据最新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监管层对企业上市将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共同判断。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股票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意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审核标准更加透明,审核进度同步公开,通过提高新股发行各层面、各环节的透明度,努力实现公众的全过程监督,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我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市场意见。

  【证监会:预计到明年1月底约有50家企业能够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说,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公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底约有50家企业能够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证监会: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共同判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说,根据最新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监管层对企业上市将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共同判断。

  【证监会: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证监会发布《关于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为了进一步明确借壳上市的条件,给市场明确预期,证监会下发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明确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表示,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判断,新股何时发、怎么发由发行人自主决定。意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调整新股配售机制,遏制新股上市后炒新行为。

  意见规定,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要赔偿投资者损失。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而是更加体现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采取终止审核、移交司法机关等措施,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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