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孩子向记者讲述当日的情形。
备受关注的“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今日,达州警方公布,老太蒋某某和她的儿子龚某某因敲诈勒索,分别被行政拘留7天和10天(老太年满70不予执行),并罚款500元。(11月22日,四川在线)
世人高度关注的小孩扶老人被讹案,在善良群众的举证和在警察的参与下,终于还原了事情真相。原来是爱心又被狠狠地讹诈了一次。虽然所谓的“蒋婆婆”和她的儿子龚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处罚,虽然这次处罚略显偏轻,但不管怎样,坏人毕竟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更受到了全国人民的道德谴责。
这次扶人反被讹事件虽然已经圆满结束,或许被冤枉的三个小孩和家长可以从烦恼的纠纷中得以解脱,或许他们的平静生活能够得到尽快地恢复,但在这件事情的背后,却给我们的社会留下了太多的深思?
深思之一,如果这件事没有善良的群众出来作证,那么这件事又该怎么办呢?如果没有群众作证,助人为乐者是不是就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呢?从以往的案例来看,从以前法官的判决来看,一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一切以同盟情弱者为的规则来看,此时做好事的人就只能任由讹诈者宰割了。
深思之二,如何在助人为乐的过程中,没有助人为乐者的证明,有的却是敲诈勒索者的证人,即犯罪同伙,此时的助人为乐者的利益能否有保障。恐怕此时做好事的人“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能乖乖地赔钱吧。
深思之三,到底我们的社会需不需要助人为乐者?摔倒的老人到底需不需要有人扶?虽然在我们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爱心已经降到了冰点,但绝大多数人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还是有一颗助人为乐的爱心,只是这颗心如今已经变得很“谨慎”。
深思之四,我们的社会需要爱心的存在,但我们应该如何去拯救公众已经失落的爱心?也许有人会说,继续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来教育世人吧,但这种思想教育在捉襟见肘物质利益面前,恐怕已经失去了最根本的意义。要如拯救社会失落的爱心,无论是我们的国家,还是整个社会,都必须要保障助人为乐者的各种利益,这种利益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
总之,拯救社会失落的爱心已刻不容缓。一是司法部门该立法的必须尽快立法,如建立助人为乐者的免责条款,从而以法律的手段来保护助人为乐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让那些讹诈者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法院要改掉那种太人性化的判决,别一见到老太就倒打助人为乐者三十大板。
三是政府部门要及时成立助人为乐公益基金,对助人为乐者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绝不能让助人为乐者既流血又流泪。
四是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努力找回那颗失去的善良心,要主动助人为乐,多做好事,并努力把助人为乐的社会正能量传承开来。惟如此,摔倒的老人才能扶。
作者:征服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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