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挡视线被砍,干部不能猪油蒙心

2013-11-26 01:56:3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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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未被拖走的樟树
一棵未被拖走的樟树
 

  今年9月,南昌市一位领导到新建县检查工作,从该县望城镇青西村小山坡经过时说:“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于是,村民培育16年的4亩多、几千株樟树于10月9日被连夜砍光。(2013年11月25日大江网)

  对于市领导“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的说法,按照村镇干部的理解,这个山坡位于昌铜高速公路南昌西收费站旁,长满了樟树,如果不是正对着看过去,收费站会被小山和樟树遮挡住。于是,在与樟树所有者程业进、程业洪协商砍树、赔偿无果的情况下,村委会于9月17日私下委托江西百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书结论是:樟树1471棵,价值73893元。但程业进说:“4亩多地,被砍掉的樟树至少有5000棵,怎么只有1471棵?” 樟树林被砍后,程业进到省森林公安局上访并递交了举报材料。目前,新建县森林公安已着手对砍树事件进行调查。

  在这起砍树事件中,暴露了村镇干部的诸多问题:

  唯上不为民是问题之一。对于南昌市那位领导“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的话,很大程度上可能只是即兴而发,抑或是随便说的一句话。但是,在村、镇领导那里,却把那句话当作了金科玉律,并揣摩领导的意思是要砍掉树木、削平山坡。对此,村镇领导一再强调:“我们按市里领导的意思办,没办法!”当媒体记者就砍树一事采访时,镇党委书记竟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市里的要求,我们可以这么做。”但是,他们却没有考虑村民培育樟树十几年付出的心血,在树木即将成材时被砍伐让他们多么心疼!

  破坏环境是问题之二。樟树作为珍贵、稀有树木,生长缓慢,其中自然生长的樟树是国家二级保护树木。人工种植的,作为绿化环境的树木,同样受园林部门保护。要砍伐,必须向县以上林业部门申请,不是哪一级领导说砍就可以砍的。显然,望城镇和青西村砍伐樟树没有林业部门出具的采伐证,属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程序违法是问题之三。位于青西村南昌西收费站旁的樟树林,其所有者程业进、程业洪显然已拥有小山坡土地的承包权,当地政府征收、征用后砍掉树木、平掉山坡,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村民,村镇显然没有履行这个法律程序。村委会委托评估机构对樟树林进行资产评估时,樟树林所有者程业进、程业洪并未在现场,也没有公证机构人员在场。对此,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柱国则认为,单方面的资产评估是无效的,政府在程序上违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提出“推行法治中国建设”任务时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也就是说,政府和领导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律程序,而不是凭借某个领导的好恶,甚至是一句话。果真能够如此,几千棵樟树就不会轻易地被砍光了。
 

  作者:侯文学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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